
朗读
各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县政府《关于印发海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盐政办发[2008]13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09]1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局对各科室需公开的事项和程序按分类体系作了初步梳理规范,现公布如下:
一、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及审批程序。
各科室工作人员在公文类信息草拟过程中,应明确在发文稿上确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属性,不予公开的写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属于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审签印发三日内,公文草拟人应及时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稿各一份移交信息中心,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按规定《填写海盐县国土资源局拟公开政府信息审批表》(见附件)后公开,同时在公文上粘贴索引号,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入当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归入台帐。
二、其它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及审批程序。
(一)公开事项分类
1、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规划计划类事项主要有:
科室名 | 公开项目 | 备注 |
土地利用规划科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内容 | |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主要内容 | ||
地质矿产科 |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 |
土地利用管理科 | 土地供应计划 |
2.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审批结果类事项主要有:
科室名 | 公开事项 | 备注 |
土地利用管理科 | 建设用地审批结果 | |
地质矿产科 | 采矿权审批结果 |
3.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的招标拍卖项目类事项主要有:
科室名 | 公开事项 | 备注 |
土地利用管理科 | 土地招拍挂信息公告 |
4.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其它公告类事项主要有:
科室名 | 公开事项 | 备注 |
经济发展中心国土窗口 | 土地登记结果公告 | |
土地利用管理科 | 土地出让结果 | |
地质矿产科 | 采矿权审批结果及公告 |
5.纳入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报告及政务活动类事项主要有:
科室名 | 公开事项 | 备注 |
信息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局办 | 重要工作报告 | |
领导重要活动和讲话,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政务活动情况 |
6.纳入政府信息公开重要事项类事项主要有:
科室名 | 公开事项 | 备注 |
耕保科 |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 |
统一征地办公室 | 征用土地及土地补偿方案公告 | |
经济发展中心国土窗口 | 宅基地使用情况 | |
地质矿产科 | 采矿权审批结果及公告 |
7.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类事项主要有:
科室名 | 公开事项 | 备注 |
执法监察科 | 土地违法典型案件的行政处罚结果 | 具体案例 |
矿产违法典型案件的行政处罚结果 | 具体案例 |
8.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类事项主要有:
科室名 | 公开事项 | 备注 |
地籍管理科 | 土地变更调查统计资料 | |
地质矿产科 |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 |
9.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财政信息事项类主要有:
科室名 | 公开事项 | 备注 |
局办财务 | 专项工作资金情况及工作进展,重要项目信息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二)审批程序。
以上各科室需公开的政府信息一旦产生,该科室工作人员应在三天内按要求完成“三审”,审批完成后应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纸质和电子文稿各一份移交信息中心,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按规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入当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粘贴索引号,归入台帐。
对于其它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科室应按要求及时配合提供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局将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并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附:《海盐县国土资源局拟公开政府信息审批表》
二00九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公文 信息公开 有关事项 通知
抄送: 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县保密局
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9年7月7日印发
海盐县国土资源局拟公开政府信息审批表
项目 | 内 容 | ||
信息名称 | |||
文件编号 | |||
产生时间 | 公开方式 | ||
信息内容 | |||
科室负责人审核 意见 | 年 月 日 | ||
局保密领导小组 组长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局政府信息公开 领导小组组长审核 意见 | 年 月 日 |
备注:1.如果是公文类信息,“文件编号栏”填写文件编号,非公文类信息不填。“产生时间”指信息有效产生的时间。“公开方式”填网络公开、报刊、电视公开、村级公示栏公开等。“信息内容”栏,如有附件应填“见附件。”附件附在审批表后。
2.审批完成后, 应及时将审批表、纸质附件、附件电子文档各一份移交给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按要求编写索引,编写目录,建立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