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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教职工聘用制工作的通知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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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职成教中心、成校、直属各单位、本局各科室:

为了促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和我县教育均衡优质和谐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激发教职工改革、创新、进取的热情,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有序流动,逐步完善适应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的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现就做好2009年度教职工聘用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今年的教职工聘用制工作,按照《海盐县学校教职工聘用制试行办法》(盐教人[2006]121号)文件执行

各单位在实施2009年度教职工聘用制工作时,应继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积极稳妥地推进聘用制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要及时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增强改革的心理承受能力,为改革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在宣传学习的基础上,成立学校聘用工作组织,对目前的人员结构、岗位设置、教职工工作量、内部分配等情况进行全面的、周密细致的调研。

二、科学合理设置岗位

1、各单位仍应认真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关于嘉兴市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试行办法的通知》(嘉政办发〔200478号),在核定的编制内按照“以编定岗、按需设岗、精简效能、依法管理”的原则,科学设置教学、管理、教学辅助和工勤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任职条件。

2、单位的领导职数、内设机构数以及学校专任教师和非教学人员的比例,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结构的比例必须严格按照县编办和县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3、各单位的岗位设置要根据教职工的编制及教职工需承担的工作量等因素来设定,并从实际出发,采取“专兼结合,一人多岗”的办法,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

三、依法聘用加强管理

1、要根据《试行办法》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学校和个人的人事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现中小学教职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

2、凡竞聘教学、教学辅助等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逐步建立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实行职业准入制。

3、要建立严格、公正的考核制度。各单位在严格聘用程序,规范操作过程的基础上,把重点放在健全岗位职责、完善考核办法上。要注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自我评价与学生测评、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的结合。考核办法的制定,应体现“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考核结果应与续聘、解聘、晋升、奖惩、培训、辞退及工资待遇挂钩。

各单位在实施教职工聘用制工作中,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可分批分期聘用,可缓聘,也可换岗、流动。凡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末位或当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应予以流动;当年度考核为末位者,也可流动或试聘或调整工作岗位。在教师职务聘用方式上允许原职续聘,高职低聘,低职高聘,缓聘或不聘。凡当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者,应予高职低聘,高职低聘时间为一年。

要结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有关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逐步理顺分配关系,适当拉开分配距离,使教职工的收入与其所承担工作的质和量直接挂钩,以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优化师资合理流动

在实施教职工聘用制工作中,由于学科结构、岗位竞争等原因所形成的合理流动,各单位应给予理解和支持。流动比例控制在教职工总数的6%以内(含县城初中、小学及武原镇属初中、小学向农村初中、小学招聘的教师)。未聘流动人员可自行去县内其它学校联系应聘,也可由学校或县教育局推荐去其它学校应聘。接收学校要合理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做到人尽其才。为了使聘用工作更能符合各校实际,更能体现学校用人自主权,对末位流动仍不作统一的硬性规定。各校在聘用制工作中应坚持方向、用好政策。

五、聘用工作日程安排

175前,各单位建立、健全教职工聘用制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充分分析和论证,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聘用实施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向全体教职工公布聘用岗位、任职条件、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待遇、聘用期限、聘用办法等事项;教职工填写“校内双向选择意向书”。

2710前确定并宣布首批教职工聘用名单,受聘人员名单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在校内进行公示。聘用校内教职工总数不得超过90%

3725前,各校将未聘流动人员名单报局人事科。

4730前,未聘流动人员本人未联系到受聘学校的,由局人事科推荐落实受聘学校。

5830前,各校做好本校尚未受聘教职工与外校调入及新分配(招聘)教师的聘用工作。

6930前,各校根据局统一安排到教育局办理鉴证手续。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凡去年已与学校签订“续聘合同”或“聘用合同”且今年又被学校聘用的教职工,2009年度只需签订由局印制的“续订(变更)聘用合同”;新分配(招聘)的教师与外校调入的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其中新分配(招聘)的教师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合同期限内。“续订(变更)聘用合同”与“聘用合同”经县教育局鉴证后,聘用单位、受聘人员与教育主管部门各执一份。新参加工作人员还需填写“海盐县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经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存入本人档案。

实行教职工聘用制是人事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也是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由于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参与。要严肃聘用政策,坚持群众路线,增加工作透明度,以确保聘用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

1、海盐县教职工校内双向选择意向书

2、海盐县教职工续订(变更)聘用合同

3、海盐县学校教职工聘用合同

4、海盐县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

5、海盐县教职工校际双向选择意向表

6、海盐县事业单位续聘用人员名册

7、海盐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

8、海盐县教职工未聘人员流动登记表

9、海盐县教职工流动情况汇总表

10、海盐县学校教职工聘用情况汇总表

                    

                              二○○九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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