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区)渔场、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的领导、规范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有关工作行为,保障我县渔业资源持续健康发展,稳定渔业生产,促进全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使渔(农)民增效增收。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海渔政[2005]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海盐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的日常工作,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蔡其良 副组长:范正华
成员:陈云 汤瑜瑛
二、办公室成员:
陈云 张家良、杨明良、李秀峰、许黎军
二○○九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