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正文

转发省饲料工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通知》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朗读

各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规模饲养场:

最近,农业部发布了《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部1224号公告),省饲料工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通知》(浙饲办发[2009]10号)就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现将省饲料工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贯彻实施《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附件:关于贯彻实施《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通知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浙江省饲料工作办公室文件浙饲办发[2009]10号

         关于贯彻实施《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各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

最近,农业部发布了《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部1224号公告)(以下简称《规范》)。为做好《规范》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发布了氨基酸、维生素、微量元素和常量元素四类产品的安全使用标准,其中“在配合饲料或全混合日粮中的最高限量”为强制性指标,饲料企业和养殖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二、请各地畜牧兽医局将《规范》内容及时告知辖区内的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和养殖场(户),指导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规范》要求生产或使用饲料。

三、各饲料生产企业尤其是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企业应按照《规范》的有关要求,立即核对本企业原产品质量标准和标签,凡按添加量计算有超过《规范》中最高限量指标的产品,应立即修订产品质量标准(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浓缩饲料产品标准须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并修改相应的产品标签等。

四、《规范》全文可从中国饲料工业信息网(www.chinafeed.org.cn)或浙江畜牧兽医信息网(www.zjahv.gov.cn)下载。(注:《规范》中肉鸡配合饲料或全混合日粮中锌的推荐用量80-180mg/kg打印有误,应改为80-150mg/kg。)

请各地饲料管理机构加强对辖区内有关企业的监督检查。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yanxian/20210601/17034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