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县2009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体部署,全县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开展了建筑安全生产自查。在此基础上,县建设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海盐县建设工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于6月10日—13日对全县建设工程开展了“高空坠落”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涉及27家施工企业的34个工程,建筑面积达71.38万平方米。检查发现,大部分施工企业、项目部和监理企业均进行了施工现场自查和整改,及时消除了发现的事故隐患;但也有个别项目部在开展自查和整改后,现场仍存在大量事故隐患。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1、外架搭设高度未跟上施工进度,拉结点设置不规范或缺少,内侧缺少内防护,安全网、脚手片缺少或设置不到位,架体与墙体间距过大无有效防护。
2、支模架搭设未按方案执行,缺少扫地杆、剪刀撑。
3、电梯井内水平防护不严密,楼层、楼梯临边防护不到位,部分预留洞口无防护措施且无警示标志。
4、井架停层装置失效,吊篮自落门缺少,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无安全门或安全门未及时关闭。
5、安全资料收集整理不及时,专项方案缺乏针对性,安全教育不到位。
三、相关处罚
(一)停工整改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人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发出了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通知书。其中停工整改的工程有:
1、浙江秀州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海盐天开实业有限公司车间(监理单位:海宁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东方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东海花苑商业广场(监理单位: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浙江中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海盐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监理单位:浙江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中国建设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浙江美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美林高层1#~4#\地下室(监理单位:浙江嘉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浙江嘉兴中达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海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常秀二期二标15#-21#\23#\24#\26#\27# 公建三(监理单位:海盐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批评与处罚
经研究,决定给予浙江秀州建设有限公司、东方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浙江中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宁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嘉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报批评。
对浙江嘉兴中达建设有限公司在海盐县范围内停接业务二个月(2009年7月10日——2009年9月9日)的处罚,海盐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海盐县范围内停接业务一个月(2009年7月10日——2009年8月9日)的处罚。
希望各施工、监理单位认真总结此次安全生产检查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深化对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和治理,确保我县建筑业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