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建筑、市政、监理企业:
近年来,在建设局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建筑业领域清理民工工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随着我县建筑业产值的快速增长,建筑市场的材料、人工价格的不确定性和企业内部管理等因素,施工企业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有所增多,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做好施工企业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避免和防治劳资纠纷,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联合发文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浙人社发〔2009〕159号)、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百日”企业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盐政办发〔2009〕103号)的文件要求,决定从
一、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未竣工工程。
二、检查方法和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2、排查检查阶段(
3、重点检查阶段(
4、总结提高阶段(
三、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项目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平安海盐”建设、 推进“平安工地”创建的高度,把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切实做好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深入排查,全面摸清欠薪情况。各单位要对曾经发生拖欠工资、出现工资拖欠投诉以及用工不规范、管理混乱的项目予以重点监控,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欠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确保一个不漏、不留死角。
三是要加强管理,努力解决欠薪的深层次问题。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资支付的法律规定,对存在拖欠行为的项目部严格督促其按月足额或按劳动约定支付职工工资。施工单位努力查找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深层次问题,应对照合同如实上报拖欠工程款的项目和拖欠金额,并请监理单位进行核实;对存在拖欠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排摸清所涉及民工班组、民工人数及金额,并提出解决方案和时间表,监理单位予以监督。
四是要完善预案,全面提高应对劳资纠纷的处置能力。各单位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处置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预案,并加强对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对发生的劳动纠纷事件,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