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围绕县十三届三次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实现亿元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全覆盖”目标,按照盐科〔2009〕21号文件《关于推进“亿元”企业研发(技术)中心建设的通知》要求,我县年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切实加强研发(技术)中心建设,经县科技局、县经贸局审核,有30家亿元以上企业的研发(技术)中心较好地完成了建设要求,被认定为县级企业研发(技术)中心,现予公布。
附件:2009年海盐县“亿元”企业研发(技术)中心认定名单.doc
二OO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