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海盐县青少年科艺培训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若干规定》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嘉政发[2005]36号文件的要求,现批复如下:
1、你们申请举办民办海盐县青少年科艺培训学校,经验收基本符合培训艺术、体育、少儿英语培训的办学要求,同意举办,并颁发《办学许可证》。
2、办学举办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要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障费用;进一步健全培训学校安全、环境卫生等各项管理制度;重视教师的管理,建设好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加强教育培训科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3、办学举办者要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检查,规范举办培训的办学行为、提升教育培训的办学水平,争取教育培训创特色。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