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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两新”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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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两新”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已经县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两新”工程基础设施

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现代新市镇和城乡一体新社区是我县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大力实施“两分两换”,全面推进“两新”工程建设中农村居民向城镇或周边跨组、跨村、跨镇集聚为主要外在特征的新型社区形态,是统筹城乡改革发展中的新生事物,是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必然趋势。为加强“两新”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两新”工程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推进“两新”工程建设、加快农房改造集聚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工程、基础工程、民心工程,是一项全局性、创新性、革命性的工作。“两新”工程建设能使公共财政进一步向农村倾斜,集中财力加强各类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均衡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因此,各镇、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加快“两新”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抓好“两新”工程基础设施建设。

二、建设要求

新市镇是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是城乡连结的纽带和中间环节,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性节点。新社区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借鉴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理念进行规划建设的新型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新社区是新市镇的组成部分,也是新市镇居住空间的延伸,新市镇是新社区的支撑和依托。具体建设要求是:

1、功能布局合理。新市镇镇区要按照城市规划建设的理念和标准来建设,要成为镇域人口的主要集聚区,容纳镇域50%以上的人口;要成为二、三产业发展和非农就业的主要载体,成为镇域的经济、文化、服务中心。新社区要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理念并根据各地的自然地理环境、江南人文特色、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生产方式的不同,按照功能区块清晰、人口集聚适度、服务半径合理、功能配套齐全的要求,充分利用城市(镇)配套的基础设施、公用和社会事业等公共资源,合理确定新社区规模、空间和功能布局。

2、社区各具特色。新市镇和新社区的建设要充分利用水乡地形地貌和历史文化资源,大力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凸现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农房建设一方面要按照国家建筑质量标准要求,开展农房建设,加强质量监管;另一方面要统一社区建筑风格,因地制宜设计房型户型,充分利用农村河塘、田地等地势地形地貌,科学规划社区布局。居民建筑做到“面积不大功能全,造价不高形态美”,既有时代风貌又有江南水乡特色。

3、生态环境良好。建立新市镇和新社区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行物业管理,加强督促检查,杜绝社区内乱搭建、乱堆放等不良行为,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构建卫生整洁、秩序良好、绿化达标、管理规范的小区居住环境。因地制宜选择纳污入网或集中治理的不同模式,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100%;坚持保护原有绿化和新增绿化并重,社区绿化率不低于20%;全面开展河道疏浚,体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乡特色。

4、基础设施完善。统筹安排、配套建设新市镇和新社区的道路、供水、供电、通信、污水治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做到“五通一化”,即通水、通路、通电、通污、通信和环境美化。杆线架空设置的,弱电要实行同杆架设。社区路网布局合理,道路建设标准化,主干道达4级标准,道路硬化率达100%;社区内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100%,居住区域适当安装路灯,提倡使用节能环保路灯;广电通讯等弱电网线做到整合共建、进区达户

5、服务设施齐全。根据新市镇和新社区人口规模、区域位置、周边产业特色等条件,合理规划建设集商业服务、卫生(计生)服务、文体活动、法律事务、治安管理等公共服务于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按照“满足需求和节约资源”的原则,一般500户左右的社区至少配置5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0平方米以上,教育培训场所、文体活动场所各100平方米以上。

6、管理民主规范。创新跨行政区域人口集聚的管理体制,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主体作用,妥善处置原村级集体经济关系,积极探索适应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和社会转型的管理模式。提高村民的自治水平,建立《村规民约》,构建村民自我管理、自主参与的内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建设好、管理好新社区。

三、保障措施

1、统筹建设规划。交通、供电、通讯、广电、供水、供气、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必须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既要确保配套完善,又要避免重复建设。建设局要根据嘉兴市的统一要求,指导开展村庄建设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明确基础设施布局及建设标准。县交通、供电、电信、广电、供水、供气、污水治理等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根据“两新”规划相应调整各自专项规划,加强规划的有机衔接,确保规划实施的有效性。

2奖励补助政策。县财政对新市镇社区红线内道路工程按照建设投资的40%予以补助,对列入示范性城乡一体新社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的6个新社区,减半补助。对新市镇社区红线内广电线路、自来水、污水、雨水管网工程按照建设投资的20%予以补助,对列入示范性城乡一体新社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的6个新社区,减半补助。县开发区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进行补助结算。具体资金拨付、监督和管理由县财政局另行制订专项管理办法。

3、加强管理服务。“两新”实施主体要按照规划专门制订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上报项目实施计划;交通、供电、通讯、广电、供水、供气、污水治理等部门要围绕“两新”建设目标,把“两新”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高审批、服务、建设效能,并指导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范、有序、安全实施,确保进入“两新”内建房的农户及时开工,及时建房。各实施主体可与设施建设单位订立协议,明确相关建设与维护责任,切实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4、加强监督管理。“两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必须规范实施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推进。各镇、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两新”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安全施工、竣工验收等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5、加强资金管理。建立以各镇为主体的资金运作体系。县级各类补助资金均划拨到各镇,再由各镇支付到相关村。各镇在财务上要统一管理,分村单独核算。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

四、其他

(一)本意见自201011日起实施。

(二)本实施意见由县“两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以往文件与本意见有抵触的,以本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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