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的通知》(浙政发〔2017〕7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19年8月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民助〔2019〕123号)和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机制的通知》(盐政发〔2012〕1号)文件精神,经县民政局审核,现就发放2019年8月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发放范围
2019年8月在册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
二、 补贴标准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发放标准为每人77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户对象发放标准为每人39元。具有多重身份的受补贴对象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其中一种身份享受价格补贴。
三、 资金渠道
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无土居民(包括孤儿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和其他有土居民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分别列社保专户“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和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科目。
四、 时间要求
各镇(街道)应于2019年11月13日前及时将8月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同时,各镇(街道)应严格按照县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对镇(区)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盐财社〔2007〕38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海盐县2019年8月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明细表
2、海盐县2019年8月份城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明细表
3、海盐县2019年8月份孤儿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明细表
4、海盐县2019年8月份城乡居民低保边缘户对象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明细表
海盐县财政局 海盐县民政局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1: | |||||||
海盐县2019年8月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明细表 | |||||||
金额单位:元 |
编 | 镇(街道) | 补贴金额 | ||||||
无土居民 | 补贴金额 | 有土居民 | 补贴金额 | |||||
户 | 人 | 户 | 人 | |||||
1 | 武原街道 | 167 | 203 | 15631 | 147 | 220 | 1694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yanxian/20210601/16205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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