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农民工和就业创业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医保电[2018]3号)通知精神,为方便参保人员跨省住院就医结算,扩大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范围,将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简称两类人员)全部纳入直接结算,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备案手续,提高两类人员备案率
1.简化备案纳入一批。对已在就医地工作或居住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只要求其提供就医地居住证明,取消所有需就医地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同步规范、简化跨省手工报销备案管理,取消所有需就医地提供的各种证明盖章。
2.补充证明纳入一批。对拟赴就医地工作的两类人员,在办理备案时改事前审查制为承诺补充制,即允许两类人员先在参保地备案,并承诺在就医地取得相关材料后及时补充,确保两类人员离开参保地前能及时备案。
3.便捷服务帮助一批。加快推广电话、传真、网络、APP等多种备案及查询方式,逐步实现备案服务“不见面、零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