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金惠明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要求装备制造业、小家电工业园和已供地企业严格执行协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建立装备制造园和小家电工业园:目前我镇正结合产业实际和发展方向制订产业发展规划。两创中心三、四期正在规划设计中,计划建在老友邦南侧和龙潭圩地块,计划供地分别为50亩和8亩,预计可吸引小微企业60余家入驻。目前正在委托第三方机构制定入区企业分类激励及监管机制:确定入驻小微企业园(“两创”中心)的企业税收应不低于 15万/亩;入驻生产型企业达产后产值应不低于 300万/亩。对于入园 3 年内取得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独立品牌等认定的A 类企业,在厂房使用方面给予一定额度的租金优惠(优惠额度不超过 30%),并在同等条件下,A 类企业优先享受厂房面积扩增等优惠政策。针对B 类、C 类企业,要求其签订“三年发展要求意向书”,通过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倒逼企业发展,要求 B 类、C 类入园企业严格履行发展要求意向书中承诺,同时完善未完成承诺企业的倒逼或腾退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