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民政办:
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09〕1号)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全面构建社会“大救助”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17〕96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将2019年度我县城乡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户、城乡低保边缘户、特困供养人员户数、年补水吨数、补贴水费明细抄报给你镇(街道)。为确保配套帮扶政策的落实,现就有关操作方法通知如下:
一、水费补贴发放对象为:2019年在册城乡低保对象(包括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对象、残疾人单独施保对象,不包括支出型贫困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对象)、低保边缘户(包括重度残疾人救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