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集团):
人才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战略资源,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高水平建设健康海盐的重要支撑。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激发卫生人才创业创新活力,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努力打造一支能够满足广大群众卫生健康需求的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根据《嘉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嘉政办发〔2018〕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生健康系统实际,现就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人才招聘引进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引进和考核招聘对象条件
(一)引进对象条件
1.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2.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4.经县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紧缺专业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考核招聘对象条件
1.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
2.全日制独立学院或民办院校医学类专业的本科应届优秀毕业生(限浙江户籍)。
二、招引办法
(一)在职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人才引进
县卫生健康系统推出引进岗位,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人才(第一项第一条所列四类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二周。试用期满,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进行考核,择优引进。
(二)医学类专业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
1.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自愿去镇(街道)医疗单位工作的全日制独立学院或民办院校医学类专业的本科应届优秀毕业生的招聘,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择优原则进行招聘。
2.经县卫生健康局与县人力社保局认定的县级医院紧缺医学专业,可面向全日制独立学院或民办院校医学类专业的本科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