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所(分局)、局各科(室)、队、下属单位:
根据中共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做好餐饮主体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经研究,制定《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主体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请局各单位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垃圾分类标准要求,切实做好垃圾分类专项宣传,全面加强餐饮主体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引导。现将文件下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3日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主体垃圾
分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组对餐饮主体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的整改意见,全面保障与巩固全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效,有效助推餐饮主体垃圾分类责任落实,垃圾分类达标,现结合全县餐饮主体实际,特制定本宣传实施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长效管理”的原则,全面深入开展餐饮主体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积极推动海盐县餐饮主体全面掌握四分类标准,推动全行业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分类准确率得到有效提升,行业自律进一步增强,全行业垃圾分类的主动性有效落实。
二、主要措施内容
(一)广泛宣传,提高餐饮主体垃圾分类责任意识
针对一些餐饮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垃圾分类知识掌握不透彻。存在贪图方便、餐厨垃圾随意倾倒、影响市容市貌等现象,编制餐饮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宣传手册加强宣传指导。充分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各村(社区)、农贸市场、等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餐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语或宣传片,结合日常餐饮食品安全培训发放餐饮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努力提高餐饮业主体负责人、管理者、从业人员垃圾分类知识的知晓率、参与率、分类准确率。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周、药品活动月、“12·4”普法宣传等系列宣传活动,向过往的群众发放餐饮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大力营造餐饮业垃圾分类社会共治浓厚宣传氛围。
(二)倡导文明诚信,开展“文明餐桌”光盘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