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所(分局)、全县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标准化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浙市监标准〔2020〕1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2020年度标准化统计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全县范围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统计内容
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标准化投入情况、主要产品的执行标准水平及生产出口情况等指标。(具体统计内容和指标解释见附件2《浙江省标准化统计监测制度》)。
三、主要任务及进度安排
(一)填报数据(3月20日-4月10日):各镇(街道)组织辖区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和标准化机构在统计监测系统(网址http://bzhtjjc.zjamr.zj.gov.cn)完成网上数据填报。
(二)数据审核(3月20日-4月10日):县市场监管局对企业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初审通过的数据提交省、市市场监管局审核,针对异常数据返回填报单位进行核实和完善。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