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关于开展2019年度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评估工作的通知》(杭银保护〔2019〕12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在禾各金融机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评估工作的通知》(嘉兴银办〔2019〕49号)要求,我支行对海盐县15家单位2019年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了评估。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A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二、B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浙江海盐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小微企业专营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