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鉴于全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已于3月2日调整为二级,为推进我县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依据嘉兴市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相应调整文化市场复工管理机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3月2日起,全县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复工复产防控措施,不再实施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复工复产“负责清单”管理。
2.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经营主体)负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相关防控指引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并主动接受县文化旅游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