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加强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现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条 建立“优秀企业名录”定期发布制度。向社会公开发布不同行业优秀企业(及优秀产品)名录。
第二条 组建“小型工程入围企业守重合同库”。择优选取一定数量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作为小型工程入围单位。
第三条 试行“评定分离”工作机制。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体现招标人自主性、负责制。强化对投标人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因素提供技术咨询建议,向招标人推荐若干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组建定标委员会,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原则,择优确定中标人。
第四条 建立招投标现场巡查机制。行业主管部门、公管中心要对每个项目进行现场巡查,纪委监委要加强对项目的抽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外场接触、专家身份核实、专家打分异常要求书面解释并记录在案、对涉嫌违规行为跟踪查实、相关线索向周围县市通报、违规行为立案查处等。
第五条 实行评标过程现场视频直播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招投标交易场所监控设施,实行评标现场视频直播,加大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