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海盐县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民政局 海盐县财政局 海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6月1日
附:海盐县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
海盐县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和生活自理能力,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9〕27号)和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 2020 年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浙民养〔2020〕33 号)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开展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改造原则
(一)坚持急需和兼顾个性化需求的原则,结合老年人失能程度和家庭状况,重点解决老年人在起居行动、膳食制作和家务料理等最基本、最迫切的需求。
(二)坚持“安全实用、价格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适老化设施设备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规范操作,保质保量。
(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的原则。按照自愿申请、及时受理、认真评估、严格审核、阳光操作的要求组织实施,自觉接受改造家庭和社会的监督。
二、改造对象
申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需具有本县户籍、长期居住在本县,且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年满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和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家庭。
2.适当考虑部分 80 周岁以上的高龄困难老人(优先安排低保边缘户、空巢、独居、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
3.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鼓励进入养老机构集中供养,以提高生活质量,不列入实施对象。
4.持有残疾证的老年人,已列入残联无障碍改造计划的,不再列入实施对象。
5.凡是已列入政府征收、拆迁计划范围和不具备改造条件和危房的家庭及已享受过残联人无障碍设施进家庭工程的残疾人家庭不纳入本次改造计划。
三、改造范围及内容
适老化改造是指用于缓解、抵消或代偿因失能、半失能带来的居家生活或活动障碍的设施及各种产品。
改造范围:包括地面、墙体、居室、厨房间、卫生间等。
改造内容:包括助行、助浴、助洁、紧急呼叫、康复辅助等四个方面:一是建筑硬件的改造,包括地面、墙体、卫生间设施等关键部位和功能区;二是室内家具、装饰的改造,达到使用的便捷可及、安全舒适;三是适老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对老年人进行功能补偿(代偿)以及改善适应环境能力的辅助器具、设备、仪器等;四是智能化助老服务设备,为老年人家庭提供智能化服务支持。具体改造项目如下:
(一)硬件设施改造
1.地面:实现出入口、通道无障碍改造,消除地面高度差,保障轮椅进出空间;进行地面防滑处理(比如防滑砖、防滑贴、防滑地胶、防滑垫等);
2.居室:安装扶手,换鞋凳等;
3.卫生间、洗浴间:马桶加装起身扶手、花洒旁加装洗浴扶手;改造台盆进深空间,保障轮椅进出;浴室加装安全浴凳或助浴椅。
(二)智能化助老服务设备
血压计、血糖仪、智能床垫、起夜灯等。
(三)生活辅助器具适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