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收回海盐东达物资有限公司等15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盐自然资规发〔2020〕72号)文件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收回海盐东达物资有限公司等1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计43470.49平方米。有关补偿由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望海街道办事处、百步镇人民政府各自负责实施。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后根据县城乡规划重新确定用途、面积,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特此批复。
附件:收回土地明细表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收回土地明细表
编号 | 原土地使用权人 | 权证号 | 收回面积(㎡) |
1 | 海盐东达物资有限公司 | 海盐国用(2000)字第1-1805号 | 2449.3 |
2 | 海盐县基层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海盐县供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海盐国用(2012)字第1-2642号 | 941.3 |
3 | 海盐县爱建汽车电器 有限责任公司 | 海盐国用(2011)第1-6902号 | 137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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