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县属各单位、各参保单位:
根据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嘉医保[2020]20号)相关规定,经医药机构自愿申报、培训考核、现场评估并公示后,确定下列单位海盐县凡胜门诊部有限公司等7家医药机构、海盐百康大药店等16家零售药店为海盐县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见附件)
上述机构接本通知后,请按有关文件要求,与海盐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海盐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签订《海盐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努力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附件: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海盐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0年8月31日
附件
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1 | 海盐凡胜门诊部有限公司 | 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尺南路300号金域蓝湾6幢101室1.2.3号 |
2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yanxian/20210601/16114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