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望海联络室:
您在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培育支持应急救援社会团体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政策导向上,我县高度重视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统筹应急救援力量,指导并推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是县应急局的主要职责之一。2019年8月,县应急管理部门印发了《海盐县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培育和发展在场地、装备、人员和专业技能特长等方面明确了准入条件,推动社会应急力量的规范有序发展。
二、培育发展上,2019年以来,我县培育了海盐县新众救援队、海盐县长水救援队(筹)注册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组织申报、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先后拨付29万元补助海盐县蓝天救援队队伍建设,用于人员培训竞赛、抢险救援出动、设备购置保养、社会宣传等方面,并协调解决其办公和训练场地。蓝天救援队已成功申报列入嘉兴市市级社会救援队伍。
三、日常管理上,县公安、民政、应急管理、供电等部门通过社会化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县蓝天救援队、县新众救援队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在抢险救援、重大活动保障、电力抢修、防疫消杀、防灾宣传等多个项目开展服务,达到多方共赢和社会组织自我造血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