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办公室(中心)、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领域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通知》和《海盐县党政领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分工清单》要求,全面落实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经研究决定,制定《望海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分工清单》,请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健全责任机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原则,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党工委办事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并建立清单,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落实责任任务。坚持“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的原则,将食品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党政领导干部要参照清单内容,结合上级有关基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定,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分工。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尽心尽力,勇于担当,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贡献。
附件:望海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分工清单
中共望海街道工作委员会 望海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