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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海盐县军地互办实事清单制度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县属各单位,秦山核电基地党委,驻盐各部队:
为更好地践行“懂军人、爱军人,全心全意服务退役军人”工作理念,以服务国防和助推军队战斗力生成提高为主线,以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为目标,扎实做好我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县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海盐县军地互办实事清单。请各镇(街道)、县级部门、单位和驻盐部队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到双拥强国、双拥利军、双拥兴县、双拥惠民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思想,抓好双拥促发展,抓好发展促双拥,扎实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要本着办实事、解难题、讲实效的原则,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抓好各项双拥工作的落实。
附件:海盐县军地互办实事清单
海盐县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