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海盐县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站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盐执法〔2020〕7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已列入2020年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第二批建设计划,经研究,原则同意由你单位委托编制的海盐县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站项目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盐县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站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包含全县100个小区合共174个投放站点(通元3个小区共3个投放站点已完成建设,需配备接入服务,添置手持巡检终端,资金由县财政根据相关规定保障,后期办理验收审计结算手续)。除去已完成建设的投放站点,本次新建的97个小区共171个投放站点,按照“15平方米/站”、“20平方米/站”两种建设标准建设。其中,按“15平方米/站”标准共61个投放站点,按“20平方米/站”标准共110个投放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