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食药安办、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药监局《关于开展 2020 年全省“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浙药监办〔2020〕1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举办“安全用药月”活动,积极动员和引导各界广泛参与安全用药的科学理念和实用知识宣传,不断增强监管人员、从业人员、社会公众药品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监管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全面提升药品安全法治水平,推进健康海盐建设。
二、时间安排
2020年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
三、活动主题
2020年“安全用药月”活动主题为“安全用药,战疫同行”。
四、宣传重点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也是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五周年。
(一)宣传药监部门抗击新冠疫情,启动应急审批、开展检查检验、督导检查药械质量安全,保证疫情防控一线药械物资需求及质量安全,切实坚守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集中宣贯药品监管法规制度,使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为全面提升药品安全法治水平奠定基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五年来,药监部门落实监管职能,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的举措和成效,增进公众对我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三)发挥药师、药学专家及相关专业团体的作用,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使用知识,对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安全用药进行解读和科普,形成有效的科普干预,切实发挥药师的药学服务作用
五、主要任务
(一)组织参加第九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要认真组织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行业协会(组织)、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人员等积极参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第九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可通过关注“药葫芦娃”官方微信参与有奖竞答。活动奖品为国家局对口扶贫县农产品,通过开展活动,助力对口扶贫县的产业扶贫。
(二)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知识系列科普宣传。要积极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知识系列科普宣传,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介渠道和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作用,最大限度向公众普及药品安全知识。
(三)组织开展系列科普公益活动。要在“安全用药月”期间积极组织开展系列科普公益活动,例如药品安全科普进校园、药品安全论坛、药品研讨会等,围绕医药行业热点话题、药品监管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用药问题,开展宣传、研讨和交流,推动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要培育安全用药科普志愿队伍,培养药学科普作品创作人才,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具体要求,不断繁荣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创作,丰富科普宣传资源积累。
(四)组织开展“2020 年全省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在“安全用药月”期间,积极开展医疗器械创新成果展、实验室公众开放日、走进创新型医疗器械企业、专题讲座和报告会、公益科普进社区等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的相关内容,帮助公众进一步了解医疗器械,防范医疗器械使用风险,提高公众安全用械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