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自然资源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海盐县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对照执行。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17日
海盐县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加强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建立健全调处工作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初心,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永远不能脱离群众、轻视群众疾苦。
1、充分认识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的必要性
为民服务解难题,解决长期以来历史遗留问题,切实解决自然资源领域权属争议,着力构建和谐社会,依法及时解决权属争议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充分认识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性
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处理结果涉及群众重大民事权益,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因此,必须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统领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和办法,推动和实现和谐稳定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提高预警、预判能力,及时控制、化解自然资源权属争议事件。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全面落实属地政府处置自然资源权属争议事件的主体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果断处置自然资源权属争议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坚持联动协调,建立部门之间、属地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制度,形成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坚持依法处置,讲究工作方式方法,落实相关责任,做到权责一致。
三、主要任务
1、全面建立机制、制度
(1)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镇(街道)每年11月20日前将本年度自然资源权属争议典型案例,报送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建立即时报告制度。抓好应急基础建设。搞好预警机制建设,提高应对和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能力,一旦因权属争议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自然资源权属争议,启动事件发生24小时内即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