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等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对嘉兴艾斯伦科创园、海盐兴庭假日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斯伦科创园、兴庭假日酒店)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现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于城镇和武原街道要认真履行消防职责,组建督办工作小组,主动约谈、督促艾斯伦科创园、兴庭假日酒店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实施方案,建好微型消防站,确保发现火情后能3分钟内开展灭火;每月要跟踪问效,牵头协调解决在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要在重要时间节点落实死看死守措施保证安全,无法保证安全的,要报请有关部门责令暂时停产停业;逾期未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报请县政府予以关闭。县经信局等部门要做好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县住建局要做好建设工程消防审批、备案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和镇专职消防队要做好灭火救援演练;县城投集团要保障出租的房屋符合消防安全;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督办单位,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在2021年11月19日前整改完毕。
二、强化监督,彻底消除重大火灾隐患
2020年底,艾斯伦科创园发生的火灾早有隐患,擅自将丁类车间改为乙丙类后,没有重新报批并增设喷淋、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导致火灾迅速蔓延扩大。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建章立制,从源头管控,未经消防验收、备案的建筑物、场所一律不得投入使用,改变建筑物、场所原消防验收、备案用途的[例如:丁戊类(难燃不燃)工业建筑改甲乙丙类(易燃易爆可燃)、工业改民用、车间改仓库、办公改商业、非居住改居住、14周岁以上培训机构改14周岁以下、住宅底商打通后超300㎡改变住宅定性等]必须申报消防验收、备案,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各镇(街道)要尽快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清单,有关部门要跟进处理;不能通过整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要及时撤销原批准,属地镇(街道)报请县政府予以关闭。
三、加大宣传,建立管理长效机制
在整改期间,新闻媒体单位要发挥宣传监督作用,对重大火灾隐患及时进行公告,并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报道。整改结束后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改工作进行验收,验收情况纳入县政府2021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逾期未改或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处罚,并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部门联合惩戒。县政府将继续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机制,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附件:嘉兴艾斯伦科创园、海盐兴庭假日酒店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情况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一、嘉兴艾斯伦科创园
(一)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