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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交通运输局法治宣传教育计划的通知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朗读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及海盐县普法办等上级文件精神,决定制定《2021年海盐县交通运输局法治宣传教育计划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现将《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1日

 

 

 

 

2021年交通运输局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建立健全本系统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在系统内开展宪法法律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捍卫宪法尊严,树立法律权威,引导系统内干部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体现交通运输系统良好法治环境,为全县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二、共性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切实转化为推进法治海盐建设的动力。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工作,特别是领导干部发挥学法示范作用,各部门(单位)年度开展“盐邑说法”不少于1次。

(二)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在本系统内开展光影颂宪法、书法说宪法、微课讲宪法等宪法活动不少于一项,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研究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和具体措施,根据中共海盐县委办公室、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盐委办发〔2018〕26号)的文件精神,在本系统内的贯彻落实,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海盐建设全过程,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四)在系统内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切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抓好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五)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

三、总结、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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