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执法方式,税务总局决定,在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推出“修订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简化表单样式”的行动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现将简化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月度、季度预缴申报时填报。
二、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2018年第31号修改)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进行月度、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