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民政部等22部门《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及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切实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保障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排查专项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打击整治对象
此次专项行动打击整治为:未在民政部门登记,也未在编制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国家、地区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重点打击整治以下非法社会组织:
(一)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冠以“中国”、“中华”、“国家”“长三角”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打击整治时间
集中打击整治时间从4月至6月底,为期三个月,有关“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长效机制建设贯穿全年。
三、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