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海盐县支持长三角智慧新型显示城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已经县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盐县支持长三角智慧新型显示城产业发展专项政策
为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程,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浙江省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海盐县关于打造长三角智慧新型显示城的指导意见》精神,紧抓5G发展风口,把握新型显示发展机遇,加快培育新型显示产业,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范围和重点
重点招引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新型显示龙头企业,重点培育一批国际国内技术领先的中小型新型显示产业领军企业,重点扶持一批在技术创新、应用创新、产业链整合方面具备显著优势的新型显示项目。
二、支持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支持对象。在我县依法登记注册并落户长三角智慧新型显示城(以下简称:显示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从事超高清密度显示面板、OLED柔性屏面板、生产与检测设备、材料零组件、下游终端应用相关研发、制造和服务的,并经我县认定为“新型显示产业”的企业、社会团体(以下统一简称为“新型显示产业”,具体目录参照《新型显示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二)基本条件。
1.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管理规范;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
3.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送资料。
三、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加强新型显示项目招引。对新型显示项目引荐人员,经认定,按项目注册起两年内到账注册资金1%单个项目限额100万元给予奖励。到资并开工建设后兑现50%,投产上规后兑现50%。
(二)加强生产研发办公用房支持。对新引入的新型显示企业,由望海街道根据项目需求负责协调落实项目生产、研发和办公用房的自建、定制或租赁,并给予相应优惠,最高给予生产、研发和办公用房三年免房租限额500万元的补助。
(三)支持企业进行洁净车间改造。对新引入的新型显示企业进行百级洁净车间自建(或自行改造)的,给予不超过建造(或改造)费用的50%限额1000万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