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农办、财审(管)办: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海曙区农产品质量认证扶持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海曙区农林水利局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
2018年11月19日
海曙区农产品质量认证扶持办法
为推动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统称“三品一标”)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的若干意见》(海政发〔2018〕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扶持办法。
1.扶持对象
本区范围内各镇乡(街道)及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扶持范围及标准
(一)“三品一标”补助
通过各级机构认证(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每个分别补助3万元(同一主体同一年度内最高补助额不超过6万)、5万元(同一主体同一年度内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万)、5万元(同一主体同一年度内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万);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补助1万元,绿色食品续展认证补助2.5万元,有机食品保持认证补助1万元。
(二)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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