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加快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日
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加快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
为应对疫情影响,加快企业复工复产,切实解决企业难题,确保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设立企业纾困资金。应对疫情期间,筹措资金10亿元,用于纾解重点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资金临时周转困难,以及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出口信保、稳岗补贴、职工返程、用工培训等。
二、购房落户即购即入。应对疫情期间,非海宁籍员工只要在海宁市内拥有合法稳定住宅(以产权证为准)并办理暂住登记的,凭工作证明即可落户,不再受居住证政策限制。
三、惠企政策即报即兑。对疫情期间上级和我市制订出台的相关财政、税收和社保扶持等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由企业申报,即时给予预奖(或兑现),年终结算。
四、出口退税即审即退。持续推广“互联网+”便捷退税系统,实行出口企业“无纸化申报”,做到“即审、即批、即退”。建立重点企业出口退税绿色通道,实现重点企业出口退税24小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