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 浙政办发〔2023〕26号

朗读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把激活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举措。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突出“消费走在全国前列”目标定位,以新模式、新业态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通过助力企业拓市场增订单提升浙江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全面实施“浙里来消费?2023消费提振年”行动。2023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5%以上,网络零售额增长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千亿元的县(市、区)累计达到5个,年度消费类重大项目投资超过400亿元,累计培育放心消费单位24万家。

二、主要举措

(一)拓展新型主题消费。

1.做强亚运体育消费。鼓励各地发展赛事经济,全力办好杭州亚运会。推进马拉松、徒步、露营等新兴户外运动消费,发展帆船帆板、尾波冲浪、飞盘等时尚运动项目。推动集装箱式健身房进商圈、进步行街、进公园,2023年新增百姓健身房600家。鼓励杭州亚运会承办城市围绕亚运赛事、亚运餐饮、体育用品和健身消费等热点领域发放亚运消费券。(省商务厅、省体育局,各市、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工作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创新升级数字信息消费。大力发展信息技术服务,丰富信息技术产品供给。进一步激发杭州市、宁波市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和温州市、湖州市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活力,办好信息消费城市行活动。加大数字人民币促消费力度,2023年实现数字人民币消费150亿元。(省经信厅、省科技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支持电子商务直播发展。抢抓电子商务直播快速发展机遇,发展数字人虚拟主播、元宇宙新消费场景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直播”模式,打造跨境保税仓直播总部基地,举办保税仓实景直播带货等活动。组织全省电子商务直播大赛,开展“美好生活浙播季”直播活动。推进电子商务直播基地及公共直播间发展,2023年新增电子商务直播式“共富工坊”300家。(省商务厅、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4.倡导绿色低碳消费。鼓励各地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推进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和下乡。推广绿色产品、国家和省级水效领跑者产品,加大政府采购对绿色低碳产品的支持力度。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规模化应用,2023年新增或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1.1万辆,全省主城区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均超过70%。(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促进国潮国货消费。引导文博单位依托馆藏资源,积极研发国潮文创产品,举办全省博物馆文创产品大赛,评选推出一批“浙派好礼”博物馆文创产品。推进之江文化中心项目运营,办好国潮有关活动,发布国潮新品。推进浙江老字号守正创新,2023年推荐32家企业参评中华老字号,累计培育浙江老字号500家以上。(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巩固提升传统消费。

6.稳定扩大汽车消费。鼓励杭州市进一步放宽汽车摇号、限行政策,适时增加小客车浙A号牌指标。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二手车交易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实施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1小时内(含充电时间)免费。科学合理推进充换电站建设,2023年新建公共领域充电桩10000个。(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促进合理住房消费。不断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精准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交易登记并联办理,减少交易成本。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更好地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问题。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2023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5万套(间)。(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升级繁荣文旅消费。推广使用“游浙里”数字应用,大力发展智慧旅游。组织好“诗画浙江”亚运全球推广活动。鼓励电影出品、发行单位投放优质影片,促进电影消费。支持举办大型演唱会、戏剧、舞蹈等演出活动,持续繁荣演艺市场。提升乡村旅游水平,组织举办“浙里田园”休闲农业精品线路系列推介活动,培育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乡村民宿。(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动特色农产品消费。支持山区26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精品农业,继续评定“263共富农产品”,培育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消费帮扶集中展销平台,成立消费帮扶联盟。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金秋购物节”“跨年消费季”等节日活动,举办农产品产销对接会。在浙江农业博览会设置山区26县展销专区,减免山区26县展位费。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购买山区26县农产品。拓宽山区26县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积极打造山区26县“网上农博”区域品牌馆,支持电子商务直播平台、媒体等开展公益助农直播活动。(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质扩容服务消费。

10.丰富餐饮消费。深入挖掘我省餐饮文化,举办“味美浙江”餐饮消费欢乐季等活动。鼓励美食直播、智慧餐厅、云厨房等“互联网+餐饮”新业态发展,鼓励餐饮企业参评中华老字号、国家钻级酒家等。培育一批具有浙江特色的餐饮美食街、美食聚集区和“百县千碗”美食体验店。引导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批预制菜产业园区。(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发展品质医疗美容消费。支持医疗美容龙头企业(机构)联合高校院所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支持医疗美容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并规范发展“互联网+医疗美容”,支持各地建设医疗美容街区(园区)。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服务,规范医疗美容机构审批,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促进家政服务消费。推动家政服务业立法,提升家政行业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加强家政龙头企业和特色品牌培育,推动家政进社区,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大力发展网上家政、社区家政、智慧家政,促进家政行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家政服务机构入驻全省统一的家政服务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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