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ZJSP34—2009—0003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
浙安监管应急〔2009〕42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省部属企业:
为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报告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应急管理法规规定以及国家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8〕78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浙江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报告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该文转发到所辖各专职救护队,在贯彻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处。
二OO九年三月十七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报告制度(试行)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报告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和评估分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情况,有效地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按照国家有关应急管理法规规定和国家总局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报送范围
(一)总结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应急平台、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2.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事故救援情况、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情况;
3.预案编制、执行及演练情况;
4.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5.事故救援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6.应急管理培训及宣传教育情况;
7.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及对策、建议;
8.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经费投入情况;
9.政府投入形成的应急救援资产情况;
10. 相关总结评估报告附表1~5(详见附件1)。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yingjigua/2021/0524/725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