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市、县(市、区)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省属企业: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我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深入实施“遏重大”攻坚战,全力开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好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的统一部署,省安委办制定了《2021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2021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我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深入实施“遏重大”攻坚战,全力开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1〕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打赢“遏重大”攻坚战、全力开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提升全民安全素养为重点,全面、集中开展理论宣讲、警示教育、宣传报道、“五进”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活动内容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各级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突出主题引领,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1.开展专题集中学习。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安全生产月”期间要至少召开1次专题学习会。结合当前党史学习教育,充分运用“红色根脉”资源,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生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2.组织巡回大宣讲。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法律法规大讲堂,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开展集中宣讲;省级将组织1次大讲堂,邀请专家宣讲《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开展巡讲活动,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组建“宣讲团”,结合“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港口、渔村码头、建筑工地、工业园区、合用场所、高校、非煤矿山等事故易发多发场所开展巡回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

3.开设新闻媒体专栏。省、市、县(区、市)安委会要在当地主要媒体的报、网、微、端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实现专题专栏开设全覆盖,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日常安全生产常识及避险技能进行宣传报道。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地要围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结合安全理念树立、安全责任落实、“遏重大”攻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基层基础建设等,集中推出党政领导署名文章、重点报道、访谈评论等,畅谈掀起学习热潮。

(二)突出集中宣传,助力打赢“遏重大”攻坚战。

4.集中宣传经验做法。今年是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的集中攻坚之年,也是“遏重大”攻坚年,特别是5-7月“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特别是要在《中国应急管理报》、《浙江应急管理》杂志等行业媒体以及浙江日报、浙江卫视和本地区主流媒体,发布一批深度报道,全面展示在责任落实、风险防控、隐患整治、监管执法、基础建设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总结宣传一批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

5.集中曝光安全隐患和案例。切实发挥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栏目对安全生产隐患曝光的作用,以“典型性、影响性、震慑性”为标准,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集中上报一批问题隐患线索,《今日聚焦》将以每星期不少于1期的频率进行曝光。特别是要结合“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加大问题隐患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同步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提级调查一批典型事故,依法从严查处一批违法案件。要组织开展隐患和违法行为“随手拍”,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和96119消防举报电话、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6.集中上线警示教育片。省宣教中心将牵头制作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通过微博、微信等各大新媒体平台发布,并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进行集中展播;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典型事故案例同步策划制作警示教育片,并组织和引导企业、广大员工进行集中观看、参观展览,吸取事故教训,抓实警示教育。

7.集中宣传浙江省安全生产风险普查。省安委办牵头做好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指导,建立数据库,推进“常普常新”;要设计制作公益广告、各类宣传资料和风险普查流程图,广泛开展宣传。各级安委会、各行业有关主管部门要通过现场宣讲、张贴海报、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推动企业积极配合做好风险普查,常态化更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8.集中宣传“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盯“四个明显突破”的目标,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领域重点举措落实落底、加强行业部门监管执法、推进专委会、专委办有效运行等重点,全面、系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宣传,配合开展暗访暗查,为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6月20日前对各地确定的大排查大整治标杆示范企业进行集中宣传;6月底前要组织曝光一批自查自改或排查工作走形式、瞒报风险隐患的企业和单位。

(三)突出氛围营造,大力开展“6·16”咨询日系列活动。

9.联动开展“6·16”咨询日活动。省市县三级要加强组织、强化联动,在咨询日当天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高频量化进行宣传报道。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yingjigua/2021/0519/61998.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