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规范我省“美丽河湖”评定管理工作,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根据《浙江省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2年)》(浙水河〔2018〕13号),我厅制定了《浙江省“美丽河湖”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做好美丽河湖评定管理工作。
同时,为做好2018年度美丽河湖评定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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