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浙环发〔2003〕2号
关于公布2002年度全省环保系统档案管理省级达标单位名单的通报
各市及有关县(市、区)环保局、档案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省环保系统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省环保局、省档案局有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要求,在各单位申报、自查的基础上,经省环保局、省档案局联合考评并审定、批准:杭州市余杭区环保局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单位;桐庐县环保局、杭州市机动车废气污染管理办公室、宁波市鄞州区环保局、上虞市环保局、温州市鹿城区环保局、平阳县环保局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二级单位;宁海县环保局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三级单位。
上述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在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不断改善档案工作的内外环境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六条的有关规定,建议对在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认定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相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特此通报。
二○○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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