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浙环办函〔2010〕 号
对《关于开展环境污染风险与损害评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修
改意见
环境保护
部办公厅:
环办函〔2010〕122号悉,经研究,现将我厅对《关于开展环境污染风险与损害评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
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的修改意见反馈如下:
一、环境污染风险与损害评估是环境管理机制的重要创新,《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强化环境管理工作力度,对环
境污染事故的处理、损害赔偿纠纷的化解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鉴于环境污染风险控制工作涵盖于环境评价、排污许可证、总量控制等各项环保制度中,建议《意见》仅针对环境
损害评估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三、建议对《意见》第一大点重要意义的篇幅进行适当压缩,着重突出环境损害评估管理的评估机制、损害范围等,使
之更具有可操作性。
四、建议在《意见》第(九)点中增加关于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机构和人员管理的内容。
五、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应用的重要领域,建议在《意见》中予以适当体现。
二○一○年三月二十 日
主题词:环保 政策 意见 函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0年3月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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