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你办转发的关于《温岭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等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议温岭市政府遵循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相对集中部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5号)的有关规定,就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中拟划转的行政处罚权进一步协调,完善相互之间的执法协调和配合机制,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二、鉴于划转的两项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职能中并不包含“乱排污水”的内容,为保持前后一致,建议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第5项职能及相关材料中删除“乱排污水”的内容。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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