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浙环函[2006]201号 |
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在对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每项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条款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结合各处室(部门)的职责分工,对前期梳理的具体行政执法职权按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登记)、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其他行政行为作了分解,落实了责任处室(部门),明确了工作程序和要求。现将我局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表报送你办,请予审核。 附件: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执法职权分解表 二○○六年八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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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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