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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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生态办函〔2010〕19号

 

关于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

保障工作的意见

 

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台州、金华、舟山市人民政府,省级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 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做好世博会期间我省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世博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的重要性

预计世博会期间将有来自世界各地的 7000万~1亿人次前往上海世博会场馆参观,其中部分人将来我省旅游考察。世博会期间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事关国家形象、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是世博会环境安全保障的 重要组成部分。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台州、金华、舟山等世博场馆半径300公里范围内的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世博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重要性,以 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齐心协力做好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为成功举办上海世博会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建立我省世博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组织协 调机制

由省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省发改委、 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局、省能源局、省能源集团、省电力公司、中石油浙江分公司、中石化浙江分公司等有关部门,以及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 兴、台州、金华、舟山市人民政府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各有关市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世博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要根据 各地实际,周密考虑,认真部署世博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并督促所辖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加以落实。

三、世博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任务分工

(一)省级各有关单位的主要任务

1.省环保厅牵头负责世博会空气质量保障相关 任务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区域大气环境有重大影响的新建项目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实现长三角区域火电行业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数据共享;开展区域机动车污染联合控制;组织秸秆禁 烧的联合现场执法行动;建立区域应急响应机制、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联合预报机制;开展长三角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数据动态发布和重点城市48小时趋势预报,以及长三角区域大 气污染和灰霾联合监测。

2.省发改委负责严格控制长三角地区新建传 统的燃煤电厂,出台有关政策鼓励电厂实施烟气脱硝。

3.省能源局、省经信委负责在世博会环境空 气质量保障的应急状况下优化电力行业发电调度、换烧低硫煤、增加外购电量等工作。

4.省交通厅负责进沪机动车管理工作,指导各地按要求提高进入上海市旅游车辆的排放标准。自2010年 3月起,力争进入世博核心区的浙籍车辆取得国家机动车绿色标志。

5.省农业厅负责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配 合环保部门开展秸秆野外禁烧工作。

6.省能源集团和在浙五大电力集团所属电厂 负责加强和完善对所属火电企业脱硫除尘设施的管理工作,努力提高设施投运率和脱硫除尘效率;督促有条件的燃煤电厂加快实施烟气脱硝工程。

7.中石油浙江分公司、中石化浙江分公司负责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负责长三角地区 高速公路沿线浙江省境内加油站优质油品的供应和保障工作。

(二)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台州、金华、舟山市的主要任务

1.除列入“十一五”规划的新建电力、热电联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外,严格控制新建传统的燃煤电厂;鼓励 有条件的火电企业实施烟气脱硝。

2.对全市(含所辖县、市、区)范围内的钢铁、化工、建材等行业大气污染源实施全面综合整治,确保达标排 放。

3.加强对造船行业的污染控制,防止大气污染。

4.对燃煤锅炉、炉窑设施的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清查,在世博会前完成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做到稳定达标 排放。

5.全面治理餐饮企业油烟气,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治理效果。

6.按环境保护部统一标准加快机动车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工作,启动机动车辆标志互认;做好进沪旅游 车辆的标志管理工作,确保进入世博核心区的车辆取得国家机动车绿色标志。

7.建立分级负责机制,组织实施秸秆野外禁烧工作。

8.切实加强对重点大气污染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密巡查频次,加大暗查抽查力度,督促企业正常使用污 染物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9.建立应急响应机制。根据环境空气质量预测 预警,在特殊气候下空气质量严重污染时,对钢铁、化工、水泥等高污染企业或生产线采取限产限能等应急措施。

10.杭州、宁波、嘉兴、舟山等4个城市,要 按照长三角环境保护合作2010年工作思路及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联动监测方案的要求,抓紧开展长三角重点城市日报数据动态发布、48小时趋势预报以及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和 灰霾联合监测等工作。

四、实行世博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月报制度

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台州、金华、 舟山市和省级各有关部门在每个月的2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的世博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世 博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第一次书面报告请于4月25前报省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省生态办 张国军  张 叶;联系电话:0571-28869058,0571-28869078; 传真:0571-28869071;地 址:杭州文一路306号;邮编:310012;电子邮 箱: zhanggj@zjepb.gov.cn;zhangye@zjepb.gov.cn。

 

附表:浙江省2010年上海世博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措施任务分解表

 

                &n bsp;            二○一○ 年四月十二日

 

附表

浙江省2010年上海世博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措施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名称

目标

工作内容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一、建立 环境空气联合监测机制

1

建立环境 空气联合监测机制

建立环境 空气联合监测机制;实现火电污染监测数据共享建立

实现长三 角区域火电行业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数据共享。

省环保厅

省环保厅

2

建立区域 环境空气质量联合预报机制,开展长三角重点城市日报数据动态发布和重点城市48小时趋势预报,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和灰霾联合监测。

省环保厅

杭州、宁 波、嘉兴、舟山市环保局

二、污染 源控制措施

1

燃煤电厂 污染控制

减排二氧 化硫和氮氧化物

加强和完 善电厂脱硫除尘设施管理,提高投运率和脱硫除尘效率

各地环保 部门

省能源集 团、

相关电力 企业

完善和加 强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工作;有条件的电厂加快实施烟气脱硝

省环保厅

省发改委

省能源集 团、

相关电力 企业

2

重点行业 污染控制

企业污染 物稳定达标排放

全面治理 钢铁、化工、水泥等行业大气污染源,确保达标排放

杭州、宁 波、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台州、舟山市政府

杭州、宁 波、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台州、舟山市环保部门

加强造船 行业的污染控制,防止大气污染

舟山、宁 波、台州市政府

舟山、宁 波、台州市环保部门

全面清查 燃煤锅炉、炉窑的治理设施,在世博会前完成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杭州、宁 波、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台州、舟山市环保部门

各相关企 业

3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

有效减排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全面实施 加油站、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

省环保厅

中石油浙 江分公司;中石化浙江分公司

长三角地 区(浙江省内)加油站优质油品供应保障

省商务厅

中石油浙 江分公司;中石化浙江分公司

全面治理 餐饮企业油烟气。加强维护的保养,确保效果。

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台州、舟山市环保局

相关县 (市、区)环保局

4

机动车污 染控制

实施国家 机动车绿色标志

指导各地 按要求提高进入上海的旅游车辆的排放标准。自2010年3月起,进入上海世博核心区的浙籍车辆必须取得国家绿色标志。

省交通厅

各设区市政府

2010年3月起启动机动车环保标志互认。

省公安厅

省环保厅

各设区市公安局

各设区市环保局

5

秸秆焚烧 控制

有效控制 秸秆野外焚烧

鼓励秸秆 综合利用

省农业厅

有关县、 市政府

建立分组 负责机制,夏秋收季禁止秸秆野外焚烧

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台州、舟山市政府

有关县、 市及乡镇政府

三、应急 联动措施

1

应急减排 储备措施

在特殊气 候下,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优化电力 行业发电调度,增加外购电量。

省经信委

相关电力 企业

火电行业 换烧低硫煤

省能源局

相关电力 企业

钢铁、水 泥、化工等高污染企业或生产线限产限能。

杭州、宁 波、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台州、舟山市政府

相关企业

 

 

 

 

 

 

 

 

 

 

 

 

 

 

 

 

 

 

 

 

 

 

主题词: 环保 世博会△ 空气  保障  通知

抄送:各 设区市环保局,义乌市环保局。

浙江生态 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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