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环保科技对环境管理工作的支撑作用,围绕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污染减排、大气污染防治、制度标准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所急需的科技需求,我厅组织编制了2012年度省级环保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请你们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内容要求,认真组织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申报受理起止时间为2012年6月8日—7月8日,网上申报链接为http://122.224.65.150:8899/kyhb。
受理部门:省环保厅科技与合作处
联系人:郎建敏
联系电话:0571-28869065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路306号
邮 编:310012
附件:2012年省级环保科技项目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二o一二年六月六日
附件
2012年度省级环保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项目应满足下述基本条件:
1.符合年度申报指南要求,具有创新的科学理念,有先进明确的研究目标,有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
2.围绕浙江省环境保护科技工作需求,着眼解决能引领未来发展、对环境保护科学和技术发展有较强带动作用的重大问题;
3.具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
4.利用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条件,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
二、申报资质要求
(一)申请单位
申报单位须在我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资信等级,具备较好的配套资金筹措能力和项目实施条件。不接受个人申请。
积极鼓励科研单位和企业以“产学研联盟”的方式联合申报课题,实现责任和风险共担、知识产权和利益共享。每个项目的联合申请方原则上不超过2家法人单位。
企业自主申报应具有一定的研发实力,并有专门的科研项目管理机构,无不良行政处罚或违法违规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
申报项目的主持人必须是在职在岗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的研究人员,并能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项目任务。申报项目的主持人原则不得同时承担两个以上的省环保厅科研项目。课题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意一方)和主要申报人,对同一个课题不得进行重复或交叉申报,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
经形式审查,申请单位或申请负责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书视为无效申请。
三、组织项目的有关要求
1.申请的课题要有先进、创新的研究开发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操作性强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有明确的考核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申报单位提供材料内容应真实可靠。超出课题申报指南范围的课题申报将不予受理。
2.项目研究队伍要精干,结构合理,体现优势集成。鼓励多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鼓励跨部门组织研究队伍,鼓励开展国际合作研究,鼓励有较强研发能力的行业研究院所和企业参与。为使项目进一步聚焦目标、突出重点,并保证合理的人均经费强度,每个项目的研究骨干(含推荐项目负责人)一般不超过7人。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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