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现将2014年全省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 4月21日
2014年全省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建设生态浙江、美丽浙江为目标,突出抓好“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和农村环境保护,进一步深化生态省建设,扎实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强化自然生态保护,确保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一、以生态省建设为主要载体,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全面实施《“811”生态文明推进行动方案》。组织召开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一次全会。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11项专项行动和保障措施年度任务,提出年度11件实事。实施11个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季报制度和11项保障措施半年报制度。
(二)完善“811”生态文明推进行动六大推进机制。将“五水共治”纳入生态省考核任务书,进一步优化生态省建设年度任务和考核标准,规范生态省建设考核程序,编制工作手册,做好生态省建设督查考核。深化“四边三化”行动,出台考核办法,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扎实推进生态文明试点建设。深入实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 (试行)》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指标(试行)》,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研究制定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指标体系。 重点指导22个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县(市、区)开展建设,加强总结评估,推广先进经验。配合环保部在湖州市组织召开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会。
(四)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保障。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环保实绩分析评价工作。认真实施《浙江生态文明建设评价体系(试行)》,开展2013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评价。继续开展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建立完善社会评价机制。
(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浙江生态日系列宣传活动,加强“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五水共治”和“四边三化 ”行动等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生态省建设简报》交流平台作用,及时报道各地生态文明建设做法和经验。组织开展市县相关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
二、以服务“五水共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六)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技术指导。举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培训班,编制《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手册》下发到全省市、县、乡镇、行政村。推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研究和引进,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模式,研究制订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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