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省环境治理保护项目储备库建设管理的通知

朗读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根据环保部加强环境治理保护项目储备库建设的有关要求,2016年以来,省厅已组织各市县初步建立了项目储备库,并对储备库项目进行了适时更新,中央资金重点安排支持了纳入中央储备库的项目。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储备库的动态更新和分类管理,提高项目储备库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储备库项目动态更新 

  根据《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环规财〔2016〕17号)、《关于开展“十三五”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规财〔2016〕26号)、《关于补充完善全省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的通知》(浙环发〔2016〕34号)等要求,各市县要抓紧完善项目储备库建设,特别是要与国家和省级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重大环境治理工程做好衔接,入库项目应是支撑相关规划、计划目标任务实现的重点项目。对于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要剿灭劣Ⅴ类断面的地区,要抓紧梳理和细化治理工程,将重点项目纳入储备库。 

  各地要及时对储备库项目进行动态更新,对落实环保重点工作、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并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要及时补充入库;对与重点工作关联度不高、环境效益不明显,或无任何前期工作基础的项目,要予以剔除;对已获得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要纳入日常监管,每季度调度实施进度,形成“建设一批、补充一批、退出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 

  二、实施储备库项目分类管理 

  各地应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对入库项目按照重要性、成熟度实行A、B、C三类管理。 

  (一)A类项目,是指已纳入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划、计划,且已完成可研报告批复、核准通知书、备案通知书或有关批复文件的项目。A类项目将优先申报中央项目储备库,一旦得到中央资金支持,即可开工实施。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shengtaih/2021/0524/7113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