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分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两手硬、两战赢”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加快推进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环保服务企业示范行动,更好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决定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现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两手硬、两战赢”工作部署,全面推进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环保服务企业示范行动,巩固提升“三服务”活动、“企业环保咨询日”等成果,支持服务“六稳”“六保”,决定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以下简称“十百千”行动),努力推进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打造生态环保铁军,特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根据辖区内企业环保服务需求,每年选择10家左右企业主动结对服务,助力企业加快绿色高质量发展。各设区市每年结对服务企业100家左右(其中舟山市50家左右),全省每年结对服务企业合计1000家左右。
结对服务企业原则上要覆盖大、中、小微不同规模,兼顾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排污企业、第三方治理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全省“雄鹰行动”培育企业优先列入结对服务企业名单。
二、服务内容
省市县三级联动、定人定点,按照“五个一”的要求,对结对服务企业实施点对点、全过程跟踪服务,重点做到送政策、送技术、送帮扶。省厅结合厅领导“三服务”活动联系市制度,由对应厅领导带队,每季度开展一次实地服务,不定期组织专家顾问团队提供政策和技术帮扶,指导和协助相关市县落实好“十百千”行动。
(一)确定一名对企“联络员”。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成立“十百千”行动工作专班,为每家结对服务企业配备业务骨干作为对企联络员,实施“一对一”跟踪服务,及时宣传环保政策。联络员通过走访、电话、视频等多种方式,每月至少主动服务一次,及时了解掌握、协调处理企业需求。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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