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做好《浙江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决定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规划编制组。
一、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并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审定《规划》大纲及最终文本。
(二)人员组成
组 长:虞选凌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副组长:李小玲 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
王云南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处长
成 员:陆 铁 省经信厅绿色制造处处长
马建胜 省财政厅经建处副处长
曹华芬 省科技厅社发处处长
姜 华 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副局长
赵秋立 省建设厅城建处处长
房朝辉 省港航管理中心工程处副处长
陈百生 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处长
涂惠敏 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处四级调研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要求,指导《规划》编制具体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相关问题。办公室设在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shengtaih/2021/0524/71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