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浙人社发〔2020〕47号)和《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浙环发〔2019〕15号)有关精神,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审核,确定施行之等13人具有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现予以公布。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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